本报讯 (记者 方达星) 4月26日,记者获悉,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加强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准逮捕对企业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强买强卖等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156人。
据悉,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中心工作,积极服务企业特别是民营经济发展。一方面,加强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打击各类经济诈骗,金融贷款、损害企业信誉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从严打击非公经济领域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犯罪,维护投资者及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检察机关积极加强对企业的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深入企业走访座谈摸排诉讼违法线索。
为了更好服务企业经济发展,全市检察机关运行“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探索打造检企联络平台,通过定期不定期的走访,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等服务措施。
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检察机关下一步将继续精准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刑事犯罪,保障企业发展。加强涉及企业经营、生产、管理等方面诉讼案件监督,为企业发展营造法治发展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