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原子 特约记者蒋昊 通讯员姚兴)站位全局勇担当,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记者昨日从市中院获悉,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为褒奖先进、激励队伍、促进工作,作出《关于2018年度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记功奖励的决定》,咸宁中院执行局被荣记集体二等功。
2018年,是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提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咸宁中院执行局举全局之力抓执行工作力度,积极破解执行难题。全市法院全年法定期限内实际结案10729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5.89%,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共6498件,合格6498件,终本合格率96.74%。全市法院执行信访挂网督办案件17件,已化解17件,化解率100%。2016年至2018年12月25日,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2447件,已结20197件,结案率89.98%。顺利完成最高法院确定的“三个90%、一个80%”的核心目标。
据悉,为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我市两级法院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拟定了时间表、路线图。与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保财险公司等部门联合出台联动工作机制,打击老赖,履行义务。建立健全执行工作管理和服务发展工作机制,全面实行网上办案,强化执行信息公开,加大督查和执行宣传工作力度,做好信访化解,规范执行行为,收到良好效果。
勇立潮头扛大旗,百尺杆头再进步。市中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这份荣誉是对全市执行干警工作的肯定与支持,也是鼓舞与鞭策,更是压力与动力。全市执行干警将以“集体二等功”为新的起点,同心协力,谱写咸宁法院执行工作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