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奇峰 通讯员 胡文涵)近日,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交警、城管部门对辖区内非机动车道违法停车现象存在监管不到位情况后,对崇阳县公安局、城管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职责,予以纠正。
此前,崇阳县人民检察院民事与行政检察部在摸排公益诉讼线索过程中发现,一些司机将货车停放在人民大道政务服务中心至国土局路段的非机动车道上。在多次访查中,该路段非机动车道都停有多辆货车,且停放时间长,非机动车道俨然成了这些货车的免费“停车场”。
人民大道是崇阳新城区主要道路,上下班车流量大,在修建时规划了非机动车道,以保障行人、非机动车的出行安全。检察机关认为,货车随意停放占据非机动车道路面,严重影响了市容环境。另外,这些货车所停之处或临近十字路口,或正处于道路拐弯处,容易遮挡过往行人视线,且夜间停放时未安放警示牌、警示灯,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影响行人、非机动车通行安全,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4月3日,崇阳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向崇阳县公安局、城管局发送了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职,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管查处,确保社会公众出行安全。崇阳县交警大队、城管局执法大队迅速进行调查摸底,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
日前,该院民行检察官到该路段进行回访,违停的货车已被“挪走”。据悉,下一步,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城区其他路段违停现象整治力度,保障居民出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