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周荣华 阮泽华)4月12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今年3月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咸宁位居第13位;在“20个空气质量相对较好城市”中,咸宁是湖北省唯一入围城市。
“去年以来,咸宁空气质量在全国重点城市中一直保持前20名,湖北省独此一家。”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保护监测站综合质量办公室主任程毅说。
数据显示:2018年,咸宁空气质量在全国重点城市中位居第19位。2018年我市城区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57天(剔除沙尘天8天),其中优83天,良212天,轻度污染55天,中度污染7天,优良率为82.6%,较2017年上升3.1个百分点,未发生重污染天气。多月累计叠加评比,我市连续7次入围“20个空气质量相对较好城市”。
“空气质量持续好转,这与我市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密不可分。”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杨龙文说。
近年来,全市开展“三禁三治”专项行动,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全市339台20t/h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改造。出台条例,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市财政安排3000多万以奖代补资金,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约3万辆。全市220座加油站实施油气回收改造。
“今年治污力度继续加大。” 市生态环境局污防科负责人乐东明介绍。今年以来,我市开展“散乱污”专项整治行动。土法炼油污染严重,全市启动废旧轮胎炼油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咸安、嘉鱼、赤壁、崇阳等地采取查封、强制等措施,拆除关闭8家土法炼油企业。
扬尘是大气污染重要成分。我市多部门联合行动,形成“行业监管、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建筑扬尘防治机制。今年,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联合防治建筑施工扬尘。2019年底前,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全面达到建筑工地施工围挡标准化、场区主要道路全硬化、冲洗设施自动化、降尘处理喷淋化、裸露土地覆盖化、垃圾处理规范化的扬尘治理“六化”标准。
与此同时,全市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开展“绿满鄂南”“精准灭荒”“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打造中国中部“绿心”。近年来,我市圆满完成“绿满鄂南”行动,绿化总量全省第一,并向荒山荒坡进军,计划三年(2018-2020)精准灭荒造林45万亩。据统计,最近十年,全市新增8个九宫山大小的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达50.44%,大大改善了空气质量。
今天的咸宁,“咸宁蓝”成为常态,城乡处处绿意盎然,就像一个大氧吧,市民幸福感满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