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陈厚润)为深入开展“执法行为规范年”活动,自4月12日起,市城管执法委综合执法二大队组织开展辖区市容专项整治,改善城区人居环境。
据悉,此次行动中,该大队坚持以“四个规范”为抓手,即抓好队伍着装,严格贯彻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细则》规定,统一执法服装,规范标识佩戴,树立执法形象;二是抓文明执法,坚持告知提醒在先,宣传教育在先,亮证执法在先,全面推广普及文明执法用语,规范言行举止,杜绝暴力执法;三是抓规范执法,严格遵守相关执法程序规定,规范现场调查取证,全面推行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针对屡教不改、屡禁不止的,严格执法不手软;四是抓服务提升,坚持以群众反映强烈的乱堆乱放、乱摆乱卖等问题为突破口,加大“十乱”行为整治力度,督促还路于民,提升群众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