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志茹 通讯员刘会林 明聪)4月16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度实施情况考核通报中,咸宁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据了解,此次考核是按照《湖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和《湖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评分细则(试行)》的规定,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成员单位组织实施的。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有宜昌市、黄石市、鄂州市、咸宁市;良好等次的有神农架林区、襄阳市、恩施州、随州市、荆州市、十堰市、武汉市、潜江市、孝感市、黄冈市;合格等次的有天门市、仙桃市、荆门市。
据介绍,2018年我市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进一步建立健全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清单化、项目化、具体化要求,积极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重点工作,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继续持续改善、全面改善,超额完成国家、省下达我市的考核目标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