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4日 星期
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清明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踏青请勿采摘食用野生蔬果

  本报讯 (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徐建辉) 清明节临近,祭祀扫墓和春游踏青的人数增多。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清明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醒市民要提高防范意识,注意食品安全消费。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清明节期间应有食品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霉变甘蔗对人体健康的极大危害,不食用霉变的红芯甘蔗,预防此类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在外出踏青购买食品或就餐时,不要购买、加工和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死因不明的畜禽或水产品,不要采摘、食用野生蔬果,以保证原料的食品安全。

  消费者在餐饮单位就餐时应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就餐后一旦发生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食物中毒典型症状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并与就餐商家取得联系,同时可拨打投诉举报热线12315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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