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志茹 通讯员汪洋)4月3日,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从本月起至今年底,我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大落实、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三大行动。
这“三大行动”贯穿全年,通过采取月度督查、暗查暗访、等级评价、执法检查、挂牌督办、媒体曝光、联合惩戒等方式,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行为、取缔一批非法单位、公布一批联合惩戒“黑名单”,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排查和防控安全风险,解决重点安全问题隐患。
为确保全市安全生产“三大行动”顺利开展,我市成立了安全生产“三大行动”领导小组。整个活动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阶段;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
“三大行动”期间,全市各地、各单位要组织精干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行动阶段,咸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综合督查组突击检查全市各地、各行业(领域),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一律追责问责,对非法和严重违法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曝光,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通过查企业倒查监管部门,查监管部倒查党政领导的方式,倒逼责任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