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奇峰 通讯员 曾皓 胡文涵)“您上次申请的司法救助资金已经到了,今天给您送来……”近日,崇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峥来到沙坪镇黄茆村贫困户简某某家中,将存有3万元司法救助资金的存折交到他手中。
2018年7月29日,简某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从沙坪镇途经枫树村,与对向行驶的一辆拖车相撞,致使简某某头部严重受伤,全身多处骨折,在通城、崇阳抢救10余天后,转院至武汉同济医院救治。
事发后,孙峥多次前往看望简某某,并以个人名义送上慰问金。了解到其家庭面临的困难后,要求控申部门对其情况进行摸底,看是否能纳入司法救护范围。该院控申部门立即与驻村工作队一同对简某某家庭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
简某某是贫困户,也是农村低保对象,其妻子为二级智力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交通事故给其家庭造成了实际困难,符合司法救助的四类重点救助对象。随后,崇阳县检察院及时向县委、县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反映了简某某家庭的真实困难。最终为简某某申请到3万元司法救助资金。
近年来,崇阳县检察院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要求,将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四类人群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予以救助,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件,发放救助资金22.4万余元,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