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毛亚轩 通讯员张琰)俗话说,酒壮怂人胆。这不,一男子酒后竟偷开警车,被警方及时控制,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今年3月,涉嫌危险驾驶的李某被嘉鱼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并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处罚金1000元。
李某是陕西人,在武汉一汽配城上班。2018年4月20日晚11时许,他和同事将货物送到嘉鱼县后,便一同在县城某餐馆吃饭喝酒。酒过三巡,李某借着酒劲,偷偷摸进附近的嘉鱼县鱼岳交警中队的办公地,并趁着夜色爬上了一辆并未上锁的值班警车,准备将其开上街。当李某将车辆发动开出数米后,被闻讯而来的民警控制。
后经检验,李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10.5毫克/100毫升。最终,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