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兰芬 通讯员徐丙炎) 政策支持的对象怎么认定?公积金这次放宽的政策有哪些……日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棚改办、咸宁金投集团召集相关工作人员,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会议室开展了一场学习会,对住房公积金支持棚改政策进行学习探讨。
3月13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台文件,针对棚户区改造拆迁户,放宽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他们购房。为了让新政策快速落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组织了这场学习会。大家在学习会上纷纷表态,要积极主动作为,落实好棚改政策,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会密切配合做好对接工作,统一政策宣传口径。
学习会上明确六点:2019年3月13日之后签订拆迁协议的拆迁户购买自住住房的,属于政策支持对象;在高新区、咸安区政府、城发集团为依托的三大拆迁实施平台下,各项目区域指挥部出具的拆迁协议认定为拆迁户;凡认定的拆迁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房查证明,并享受首套房利率;已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拆迁户按《咸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管理办法》执行;未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拆迁户按《咸宁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同时可一次性补缴6个月住房公积金,享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代际之间可使用住房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