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7日 星期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关于规范公路超限检测站监控系统使用进一步推进治超工作的通知》(鄂公交管【2019】35号)等文件精神,经报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我大队决定于2019年4月3日起正式启用咸宁市横沟桥超限检测站和咸安区双溪超限检测站两处电子抓拍系统,届时将对货运车辆实施违反治超站点禁令标志指示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监控抓拍。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具体点位如下:

  1、 G107国道1398KM+100M处(咸宁市横沟桥超限检测站)

  2、 G351国道970KM+960M处(咸安区双溪超限检测站)

  特此公告

   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3月26日

2019年3月2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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