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日 星期
三轮车撞倒行人后逃逸
一个电话揭开肇事者真相

  本报讯(记者 方达星 通讯员 钱旋)村民回家路上被车辆撞倒受伤,肇事者逃离现场。正当民警介入调查过程中,民警接到一个了陌生电话,最终肇事者才浮出水面。

  2月14日晚,咸安区桂花镇白沙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咸安交警大队马桥中队民警随即赶到现场,只见一中年妇女躺在路边不能动弹,现场并未发现肇事车辆及其驾驶人的踪影。民警一方面与同时赶来的伤者家属将其送医进行救治,一方面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并调取周边监控,开展外围调查。经多方取证,初步确定肇事车辆系一辆三轮摩托车。就在民警对该车行车轨迹做进一步调查时,接到一名自称是肇事司机的男子打来的报警电话,称其“晚上驾车回家时好像撞到了什么东西。”。

  民警结合视频监控及外围调查取证所掌握的情况,对男子所言进行对比核查,最终确认该男子有重大肇事嫌疑。在事实证据及民警强大的法律政策攻心下,男子刘某于15日上午到马桥中队投案自首,接受调查。

  经查,肇事司机刘某于14日晚下班后,独自驾驶工作所使用的三轮摩托车由温泉返回桂花的家中,在途经白沙路段时,因雨夜视线不佳,行车过程中撞倒路边的行人杨某某。刘某并不知自己撞倒了什么,但因紧张害怕未及时下车进行查看,而是选择驾车离开事故现场。回到家中冷静后,抱着侥幸心理方才向警方报警。

  民警在对刘某信息进行核查时,发现其并未取得机动车有效驾驶证件,咸安公安分局于2月25日对肇事司机刘某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罚款5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2019年3月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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