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8日 星期
市女作家协会荣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本报讯(记者庞赟 杜培清)2月26日,全国妇联表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市女作家协会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市女作家协会于2014年3月成立,是全省第一家地市级女性文学爱好者团体。该协会成立5年来,已发展会员200余人,会员遍及各县市区,其中省作协会员30人,团体会员4支。

该协会成立以来,会员们潜心文学创作,唱响时代声音,在各级媒体发表了大量文学作品,为宣传咸宁的先进人物和本土文化做出了积极贡献。协会会员先后有23人出版了66部文学专著,其中,16部获得了“香城泉都文艺奖”,6人荣获“咸宁市百名优秀文艺人才”称号。

除了业余开展纯文学创作,该协会还组织会员开展了女作家校园行、关爱留守儿童、暑期公益支教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2018年,咸宁 “公益木兰·女作家进校园”因其模式和内容创新,在湖北省27个公益项目中脱颖而出,被评为优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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