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 徐唐超) 11月29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座谈会。咸宁高新区、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30家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食药安办负责人与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会议听取了各参会单位2018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完成情况、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进展情况汇报和2019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与意见建议,讨论研究了《咸宁市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论考核方案(征求意见稿)》和《咸宁市迎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及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中的重点项目、难点问题。
据了解,创建工作分步骤实施,启动部署阶段是2018年4月底至7月上旬。拟定全市工作方案及考核评价细则,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和省食药安办备案后印发,并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建设阶段是2018年5月至2019年9月。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和市直相关部门根据市工作方案及考核评价细则,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制定各地各部门工作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把握进度、扎实推进。
自查考评阶段是2019年9月至10月。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和市直相关部门于2019年9月底前向市食药安办(创建办)报送工作总结、自评结果以及意见与建议。自评结果在县(市、区)、咸宁高新区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当地主流媒体公示自评结果,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市食药安办(创建办)于2019年10月底前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创建工作考核评价。考核评价把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依据,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调查形式,测算群众对当地食品安全现状的总体满意度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满意度。同时,迎接上级对我市的考核评价。迎接省食药安办对我市创建工作的考核评价,接受国务院食安办验收,由国务院食安办按程序命名。验收命名阶段是2019年12月底前。
会议指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一件系统性、全域性工作,各县(市、区)、各责任部门要上下贯通、联合发力,对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项目建设多方协调,加快推进,在咸宁品牌香城味道工作上创新突破出亮点。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四个最严”的要求等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梳理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2018年目标任务。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对标对表对点、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加强纵向、横向汇报与联系,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要全面总结2018工作成绩、工作经验,分析研究存在的不足与问题,认真谋划好2019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奋力推进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目标任务如期实现,让全市人民买得放心、吃得放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