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志茹 通讯员明聪)昨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受北方雾霾输入影响,我市空气质量由11月30日22时的重度污染转为中度污染,空气质量等级四级。
据了解,11月30日20时,我市空气质量濡染程度持续上升,22时起达到重度污染水平。12月1日8时,我市AQI值为205,首要污染物为PM2.5(细颗粒物)。12月2日下午3时,AQI数据为170,首要污染物为PM2.5,空气质量由一天前的重度污染转为中度污染。
根据空气质量数值预报及气象预报综合分析,预测至12月4日23时,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污染状况由中度污染转为轻度污染。
为保障市民健康、减缓空气污染程度,我市从12月1日11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Ⅳ级蓝色预警应急响应,同步启动蓝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为减少重污染天气对环境和公众健康的影响。
市大气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示,大气污染状况将持续,要求全市各地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咸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加大管控力度,控制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
环保专家提醒,儿童、老年人、心脏病、肺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要在污染空气下做好健康防护,停止外出活动,一般公众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活动时间,并适当采取户外防护措施,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