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兰芬)“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流程怎么和原来不一样了?”记者昨日从市房管局采访了解到,为了加强和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工作,从11月1日开始,我市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流程进行优化,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前到房屋销售备案环节收取。
市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已向广大开发企业和业主发布了有关的调整通知,在刚做出调整的这段磨合期,带来不便之处希望大家理解和支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不变,砖混结构35元/平方米,框架结构43元/平方米,高层框架结构50元/平方米。
另外,我市严格执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收缴和使用规定,坚持“专户储存、专款使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建立健全了一系列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使用制度,以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