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以预防为理念的司法证明制度,具有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等功能,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和实现公民权益、促进对外开放、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
2017年7月,全国公证工作会议召开,要求在2017年年底前,将原有行政体制公证机构全部改为事业体制,积极推进合作制试点。我市于2017年8月启动了合作制公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11月底,经司法部批复,我市编办、司法局将咸宁市公证处由司法行政机关直属行政机构整体转制为咸宁市首家合作制公证机构。
2017年12月,湖北省咸宁市尚诚公证处正式挂牌成立。
[改革风动,涅磐重生]
按照司法部和省厅要求,原有的行政体制公证处需要在2017年完成改制所涉及的资产审核、剥离和公证人员重组等等工作。现任湖北省咸宁市尚诚公证处主任的李格已经在公证处工作30多年,他和一群平均年龄不到37岁的公证员处在这次公证处改革的核心。
同传统的公证机构相比,合作制公证机构是由符合条件的公证员自愿组合,共同参与,共同出资,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证机构。制度和队伍是公证质量的保证,身为咸宁市党代表、已到退休年龄的李格担起了组建咸宁市合作制公证机构团队的重任。
上任后的第一要务就是揽才。千金易得,一将难求。公证人员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业务素质。原先在行政体制下,公证处仅有3名公证员,4名辅助人员。公证员准入门槛较高,需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公证处直接由行政体制改为合作制公证机构,有的公证员舍不得公务员身份,回了机关;有的人担心从“吃公粮”到自收自支,公证处“断奶”后活不了,不愿意加入进来。再加上一部分人退休,一部分人辞职,最后,李格从律师事务所、从下面县市公证处动员律师、公证员参与,才筹建起了由5名公证员,4名辅助人员组成的湖北省咸宁市尚诚公证处(以下简称咸宁市尚诚公证处)。
改制后,咸宁市尚诚公证处由市政务服务中心搬到了市勘察建筑设计院的大楼上,新办公场所有460平方米,有了装饰一新的办理大厅、办公室、会议室、资料室等,更换了办证软件,添置了高准度人脸识别系统。
新机构,新形象。咸宁市尚诚公证处挂牌成立后,按照“素质高、能力强、形象好”的要求,特邀湖北科技学院教授对全体员工进行礼仪培训。同时,充分发挥老公证员的“传帮带”作用,多层次、多途径开展培训,提升队伍专业素养和实战经验。
公证处还“围绕公证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将党建工作融入公证处整体工作中进行安排部署,通过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带好队伍、抓好服务、管好质量,为全市各类组织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公证处坚持以“为民、利民、便民”为宗旨,为当事人提供“一张椅子、一杯开水、一张笑脸”的便利,在办理各项公证事项时,既严格审查,又贴心服务,多次受到省市表彰。
“以前委托公证、财产公证、继承公证、证据保全等全部挤在行政服务中心50平米的办公区里,干扰声大,工作人员无法静心办公;没有私密空间,市民深感不便。现在,新办公室虽然是租来的,但是软件、硬件都上去了,大家都感到舒心。”李格说。
咸宁市尚诚公证处改制后按劳计酬,大大调动了公证人员的积极性,激发了公证事业的活力。以前拖延、推诿的现象不见了,只要大厅里还有人办理公证业务,工作人员会主动加班加点办理。公证员们一改往日等客上门的工作方式,利用各种机会深入社区、乡镇宣传公证工作,大力开展公证业务。在改制以前,公证处一年的业务总量难以突破2000件;但从改制后的2018年元月至今年9月,湖北省咸宁市尚诚公证处办理公证业务突破4000件。经过一年的发展,公证处现在已经有了8名公证员,6名辅助人员。
改革风动,涅磐重生。事实证明,改革后的公证机构活得更好。
[不忘初心,公证为民]
转制后的咸宁市尚诚公证处业务量虽然翻了番,但是收益并没有跟着翻番。这让人费解。
“我国的《公证法》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公证机构的体制有变化,但是公证机构作为国家法律授权证明机构的性质不变,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和行业协会的监督不变,公证员依法行使法律证明权的身份不变,公证文书的法律效力不变。公证为民不变,咸宁市尚诚公证处始终坚持把公益性放在第一位。”李格解释说。
不忘初心,公证为民。为特定群体减免公证费已成为咸宁市尚诚公证处的制度。
2018年2月,公证处来了一位特殊的求助者。来者袁某现年63岁,咸安贺胜桥镇人,家庭困难 ,其妻于某在广东因交通事故去世,前来申请办理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公证。根据办理公证的有关规定,亲属关系公证需要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亲属关系证明,但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亲属关系证明。
原来,当事人袁某的妻子于某是孝感人,在她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去世了。大哥将于某抚养到14岁 ,她来咸宁投奔在温泉城区居住的姨妈家。2010年,于某与袁某登记结婚,今年1月,于某在广东因 交通事故去世,涉及到交通事故赔偿。但于某和袁某结婚后,并未落户到贺胜桥镇袁某的老家的村里。加之两人常年在外打工,村人对于某的情况知之甚少。袁某与于某娘家人联系不多,对她娘家人的情况并不是很明晰。于某出生地的派出所没有于某的存档,无法开证明。鉴于家庭内部原因和时间原因,袁某无法前往孝感取得于某与其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和于某父母已经死亡的证明材料,想委托公证处工作人员办理此事。
面对特殊情况,承办公证员非常同情,一面安抚当事人,了解他的家庭情况,一面商讨如何从其它渠道核实事实。经过与当事人沟通,公证处工作人员主动担起了收集证据的任务。
3月初,公证员施继颜带着一名辅助人员,驱车前往于某在孝感的出生地收集证据。在孝感公证处工作人员协助下,施继颜等人找到于某生前居住村子的干部、老人,与他们拉家常,询问于某父母和她生前户口迁出的情况。通过与村人细聊,于某的生活轨迹在施继颜的脑海中逐渐清晰。在当地老人的带领下,施继颜他们翻过两座大山,在山里的茅草丛中找到了于某父母的坟地,碑刻字迹清晰可见,于某与其父母的亲属关系以及她的父母已经先于于某死亡的事实最后得到了确认,袁某的公证申请得以顺利办结。拿到了用于继承的公证文书,袁某感激不已,连声道谢:“没想到公证员能为我们老百姓的事跑这么远的路,解决了我们不能解决的事情,太感谢你们了!”
公证处坚持公益服务定位,全力保障民生领域的公证服务。配合房管局、民政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市民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提供免费服务,减少了当事人的负担,化解了社会矛盾;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对市农业局组织的农民工技能评选公证采取低收费;对精准扶贫捐款公证实行免收费……改制近一年来,湖北省咸宁市尚诚公证处为残疾人当事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上门办理公证70余人次,共计减免公证费4万余元。
公证处还充分发挥公证工作预防在先的特点和优势,依法、及时、公正地办理涉及城乡结合地带农村房屋继承、土地承包、企业改制、房屋拆迁、劳动关系等公证业务,认真办理金融机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公证。转制以来,公证处办理农村房屋继承公证24件,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408件,从源头上预防了社会矛盾的发生,保障和促进了司法公正,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助力维权,“护航”企业]
为了更好地支持咸宁实体企业的发展,咸宁市尚诚公证处时时关注与企业最密切相关的商务贸易、知识产权、融资信贷等问题,采取合同公证、保全证据公证、运用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等手段,把公证服务向证前和证后延伸。
近年来,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行为屡见不鲜,咸宁市尚诚公证处为企业保全证据公证,助力打假、打击恶意抢注商标等行为。
今年8月,来自通城县的夏某来到公证处,声称有人恶意抢注自己申请注册的商标,其行为侵犯了自己公司的商标专用权,要求公证处对网址的网页内容进行证据保全。
原来,夏某在当地创业,成立了一家食品公司,声名渐起。就在他申请注册商标的时候,不想被别人捷足先登,恶意抢注了。我国商标法规定的是申请在先原则,即商标谁先注册就是谁的,并非谁先使用是谁的;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也就是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10年内其他公司或个人不得再在网上注册与其相同的商标。一个企业,尤其是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企业名称和商品商标已成为一种极具价值的无形资产的时候,商标被恶意抢注,会给企业带来难以估计的损失。
受当事人委托,公证员立即操作公证处计算机,在最短的时间内顺利完成了庞大的网页证据保全工作。所有操作过程均清晰具体,保全过程周到缜密,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公证处为当事人出具了公证书,助力企业维权取得成功。
公证制度作为一项国际通行的预防性法律制度,具有法定证据效力、强制执行效力,能够在进出口业务中,为各国各类民商事活动主体架起联通的桥梁,系起互信的纽带。公证处不断加强对涉及外事公证企业的服务,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专业高效的公证服务。
对于部分企业在时间紧迫情况下提交的公证申请,急企业所急,开通绿色通道。
2017年12月,崇阳一家企业接了一个外国的大宗订货单,在所有的产品按照采购合同约定按时全部发出的时候,对方要求该企业提供相关企业资质证书和过往业绩情况,为确认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还要求该企业办理公证。
为了按合同规定的第二天将公证文件和货物同时交付,在前一天下午四点钟接到企业负责人的求助电话后,公证处立即抽调两名资深的公证员专门受理此事,对申请公证的用途和事项进行了全面了解沟通,并仔细审查了相关资料。在坚持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材料齐全是公证第一生命线的前提下,两名公证员加班加点,在凌晨2点时终于顺利完成所有公证手续,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企业为此感激不尽。
咸宁市尚诚公证处主动适应新形势,不断延伸公证服务触角,主动走进企业、打造适合企业特点的服务模式,积极为企业明晰产权、贷款融资、债权债务处理等公证事项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对于每年要到全国各地参加投标的企业,公证处上门一次性为企业备案,并予以存档。当事企业在需要公证书时,无需公证处重复操作。贴心的服务让企业在公证业务上不费时间,不费精力、不费财力,受到了企业的欢迎。
[创新提效,公证惠民]
2017年,7月17日,湖北省司法厅印发《加快推进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 落实三项机制的实施方案》,强力推动公证工作改革向纵深发展。咸宁市尚诚公证处在法律框架下,着重在优质服务上做文章。
“把我们的服务往前拓展一米,老百姓就可以少跑十公里、百公里的路。”李格说。公证处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法律为依据、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大力推进公证服务的便捷化。
一方面,公证处深入推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便民服务制度,设置了“绿色通道”:涉及老弱病残、有特殊困难,当事人不能前来办公现场面见公证员的,公证员实行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对涉企、涉外涉港澳台、涉税等项目,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出证。
另一方面,公证处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 ,当事人到公证处现场“最多跑一次”即可完成相关手续。对不能当日办结的事项,尚诚公证处根据当事人需要提供邮寄送达公证书服务。
针对近年大量市民因公、因学,外出务工和旅游出国,湖北省咸宁市尚诚公证处大力推行“互联网+公证”服务 ,实行公证服务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受理、网上审核。市民通过微信公证服务平台,足不出户,就能申办出国留学、旅游、探亲、移民、定居等20多种涉外公证。
“学生出国留学,需办理无犯罪记录公证、毕业证书公证、学士学位证书公证,有的还需办理驾驶 证公证,经双方大使馆确认,程序非常复杂,没有十天半个月办不下来。现在,我们通过与相关涉外服务机构直接联系,快速认证,不再需往返跑大使馆,节约了时间和费用。” 李格说。从去年公证处挂牌到现在,已办理700多件涉外公证。
2017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公证书的强制执行效力 服务银行金融债权风险防控的通知》,明确了公证机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加大了人民法院对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力度。
金融业普通存在市场风险高、不良贷款持续增长的现象,咸宁的一些金融机构自恃有担保公司作后盾,认为每笔贷款都做公证太麻烦,客户违约就找担保公司扣款,拒绝公证处介入。
针对这种形势,咸宁市尚诚公证处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向金融机构重点宣传公证在防控银行金融债权风险的作用。同时充分发挥公证处监督证明的职能优势,为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综合服务和延伸服务,包括房地产金融服务、强制执行协助服务、诉前调解服务等等,将借贷业务与公证强制执行有机契合,有效化解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避免了诉讼、减少了诉累,刷新了金融机构对公证处的认知。
2017年12月29日,咸宁市尚诚公证处与咸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金投公司)成功签署了首份常年《公证服务协议》。这标志着市金投公司可充分发挥公证书的强制执行效力,有效防控自身金融风险,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公证业务可以预防和减少社会纠纷、促进交易效率提高、促进社会公平公正,西方学者形象地称公证为‘重大经济民事活动的安全阀与过滤器’。公证员不是办证员,而是调解员,是社会矛盾的‘阻燃剂’。公证员除了基本的法律素养之外,还需要极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应变能力。我们付出了真诚和汗水,收获了信任和信赖,这就是我们工作的意义所在。”李格说。
新时代、新征程、新要求,咸宁市尚诚公证处的全体工作人员将顺应经济社会发展、信息时代的需要和依法治国、民主法治建设的要求,以效率优先、规范管理、优质服务为理念,不忘初心,锐意进取,竭诚为咸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为推进咸宁发展做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