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熊大平 通讯员 陈哲)“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等罪行,应当负刑事责任。”9月12日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倪贵武来到鄂高给全校2000余名师生上了一堂法治课,帮助大家认识了解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知识,教会大家学法、懂法、守法,做讲规矩、严要求的新时代青年。
首先倪贵武从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讲解开启法治课,对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年龄做了明确的讲述。“我的印象中不满18周岁犯罪不用负刑事责任,今天听了讲座,让我对未成年人犯罪有了更准确的认识。”很多同学倍受启发。
倪贵武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辅以简单真实的案例,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防止未成年人犯罪的措施。详细讲解未成年人学法、守法,自我保护的具体措施,并积极与师生互动,辨别违法行为的方式方法,得到了师生们的热烈响应。
鄂南高中校长袁慎彬表示,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键,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是青少年人格形成的关键。高中生要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护法,学会自我保护、自觉远离犯罪。本次法治教育课增强了全校师生的法制意识,全面提升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水平,营造了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