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镇强 通讯员刘元江)9月14日,市工商局召开规范通信运营商经营行为行政约谈会,围绕消费者对通信运营商的投诉举报热点,督促我市3家通信运营商规范经营行为、改善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咸宁电信、咸宁移动、咸宁联通等通信运营商,在广告、合同、消费者权益三个方面存在违法情形。具体包括:“流量不限量”等虚假广告宣传内容;存在格式合同未备案、合同当事人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其他权益等现象;存在携号转网设置门槛、套餐资费不明、未经同意擅自开通增值业务等现象。
根据要求,各运营商要从即日起坚决停止发布所有违法广告,限期3个工作日内对已发布的违法广告停止发布、进行拆除或更换;要立即进行格式合同备案审查,对使用的违规合同条款进行认真审查、立即改正,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限制条件予以解除;要积极回应消费者诉求,加强对代办点、授权点的监督和管理。
据悉,对于此次约谈会后整改不力的单位,市工商局将采取进一步严管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