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吴青朋 通讯员陈丽芳 舒娟) 8月20日至21日,由市食药安办牵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分成3个评估小组对咸安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查组召开见面会,咸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咸安区创建“湖北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情况作了简要汇报。随后,督查组对照《湖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评价标准(2017版)》(鄂食药安办文〔2017〕43号),围绕“党政同责、监督管理、企业责任、社会共治、社会评价、否决项和创新创优”等七个方面,实地查看了基层监管所,乡镇政府、办事处,农产品生产基地,屠宰场,病死畜禽无害化收储点,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场项目基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主要检查了党政同责落实情况,一户一档、农村聚餐、快检工作、食品安全进社区、基层网格化监管的实施情况,农业生产规范、农业投入品监管、定点屠宰管理、食品生产行为规范、问题食品召回及处置、日常监管痕迹、从业人员管理、企业制度落实及食品自检、“三小”食品治理等工作情况。
督查组详细查阅核实了创建资料,并召开了督查工作反馈会。督查组反馈了在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19项问题清单。督查组强调,要加大创建工作宣传的力度,要加大部门联创的力度,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力度,要加大工作落实的力度,要加强督查督办的力度。
最后,咸安区食药安办作了表态发言,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认领问题清单,突出重点问题导向,补齐短板,聚焦重点区域加以整改和完善。要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把创建工作抓好抓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