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3日 星期
缓刑考验期间不接受监管
六旬男子又进“号子”

  本报讯(记者原子 通讯员吕力 肖华 陈斌)犯了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可这位年过六旬的咸安男子却不认真接受社区矫正,结果又被送进了“号子”。

  8月9日,根据咸安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意见,该区司法局对一名不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服刑人员范某作出行政处罚,范某目前被依法行政拘留。

  据了解,在缓刑考验期间,咸安区司法局依法对63岁的范某实行社区矫正。期间,咸安区司法局永安司法所于7月2日、7月25日两次通知范某到所报到、集中学习、劳动,但范某均未到所参加。

  7月27日,咸安区司法局依照相关规定向咸安区公安局递交了对范某的《治安处罚管理建议书》。8月9日,在该院检察官的全程监督下,公安机关依法对范某执行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2018年8月13日 星期

第04版:社会·城事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