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咸宁市辖区范围内初次创业的大学生,并且毕业学年起3年内创业、注册了工商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每户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需是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生;
2、申请人需是毕业学年起3年内在我市初次创业;
3、注册了工商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
4、带动就业3人以上。
(四)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持申请材料向创业地社区提出申请,社区对大学生创业情况和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报当地劳动就业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后,上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后,由当地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创业申请人账户。
二、高校毕业生创业补助
(一)补助对象
咸宁市辖区范围内初次创业的大学生,并且毕业后3年内创业、注册了工商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1年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
(二)补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给予1万元创业“以奖代补”资金。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需是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2、申请人需是毕业后3年内在我市初次创业;
3、注册了工商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1年以上;
4、带动就业3人以上。
(四)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持申请材料向创业所在社区提出申请,社区对大学生创业情况和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报当地劳动就业管理部门审核后,上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后,由当地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账户。
受理单位及联系电话
由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受理,联系电话:8235381(市直)、8314820(咸安)、6323302(嘉鱼)、5332775(赤壁)、4353001(通城)、13886531356(崇阳)、2880386(通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