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高健) 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家建设海绵城市的相关要求,推动咸宁海绵城市的建设,7月6日,市项目局组织召开教育路道路工程海绵城市建设专题评审会,会议邀请武汉市政设计海绵所所长康丹、咸宁市住建委副主任汪曙东、市规划院工程师张佳良等专家出席,就该项目践行海绵城市理念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康丹所长指出,海绵城市建设要以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为依据,项目要从方案、设计、目标和功能四个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路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新建项目一般不低于70%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与会专家还认为,教育路海绵城市建设要把握好径流总量控制目标,措施上可采用透水铺装、下沉式绿地、充分利用周边调节塘和湿地进行系统性设计与布局等形式,做到精心设计、精细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