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徐浪 通讯员 刘佛贵) 记者从市金融办了解到,我市从5月初开始部署并组织全市性的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开展各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为进一步推动全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健全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我市于近日公布非法集资举报奖励电话,鼓励全民参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维护我市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据介绍,2017年我市出台《咸宁市非法集资案件线索举报奖励暂行办法》,鼓励社会监督,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举报积极性。依据《办法》,市民有效举报非法集资,依据举报案件的涉案金额、案件性质等因素,将获得数额不等的政府奖励金,涉案金额在10亿元以上的,给予举报人10000元奖励。
“天上不会掉馅饼”,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如发现不法金融活动苗头和非法集资相关犯罪线索,可拨打非法集资举报电话进行举报。咸宁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15-8126369;市公安局电话:0715-8172358;市工商局电话0715-12315;咸安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15-8368057;嘉鱼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15-6355875;赤壁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15-5335077;通城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15-4321057;崇阳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15-3361167;通山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15-2365546;咸宁高新区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局:0715-8272095、0715-812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