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4日 星期
“老赖”三进拘留所 追刑责时慌了神

  本报讯 (通讯员程隽) 面对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他置之不理;法院将其上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他也毫不在意。当法院执行干警告知要追究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时,他才慌了神。近日,通城县一“老赖”迫于法律威严,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

  2017年9月22日,通城县法院在执行毕某某涉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时,毕某某有能力履行生效判决却拒不履行,拟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当执行干警们采取强制措施时,却遭到了毕某某家人的阻拦,最后毕某某被强制拘传至法院。到羁押室不久,毕某某同意履行赔偿义务,并要求妻子将钱送至法院,没想到遭到毕某某儿子的阻拦。

  就这样,毕某某被拘留了15天。此后半年时间里,通城法院执行干警又多次去毕某某家中敦促其自动履行赔偿义务,然而毕某某仍置若罔闻。今年4月,鉴于被执行人毕某某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告财产,通城县法院决定对毕某某进行司法拘留。当执行干警们抵达毕某某家中告知再不履行的后果时,毕某某听后不以为然,认为法院最多也就再关个15天而已,便自觉将衣物等生活用品装进包中,非常配合执行干警们的这次强制措施。14天后,毕某某拘留期即将届满,仍无履行赔偿之意,自认为法院对他束手无策,自己能躲避法律的制裁,没想到通城县法院在拘留期满时以拒不执行再次对他进行了司法拘留,且执行干警告知他再不履行赔偿义务,将追究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

  这次毕某某慌了神,急忙与家人联系,就在此次拘留的第三天,其家人便带着赔偿款匆匆赶至法院,主动要求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解决问题。在执行干警的协调下,双方达成和解,毕某某家属当场代其履行了赔偿义务,该院随后也依法解除了对毕某某的拘留措施,案件圆满执结。

  通城县法院执行干警提醒一些失信被执行人,不要以为法院只能对他们拘留15天,只要熬过了这半个月时间就可以躲避执行。人民法院依法对不进行财产报告且经拘留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将依法追究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如果执迷不悟,将悔之晚矣。

2018年6月14日 星期

第05版:向执行难宣战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