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原子 通讯员张娟 李蔓)“我方认为刘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理由有三……”昨日,由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的“咸宁市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决赛”开赛,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受邀观摩比赛,来自市检察院、司法局等单位的代表计100余人现场观看了比赛。
论辩赛决赛分为上午6场和下午6场,采取一对一对抗形式进行,经过初赛选拔出的12名公诉人和12名律师,共同参加本次决赛。参赛的24名选手担任控方和辩方,在6分钟时间内,围绕选定的辩题,从发表控辩意见、自由辩论、总结陈词三个环节展开辩论。发表意见控辩观点直切要害,自由辩论妙语连珠,总结陈词简练精辟,公诉人与律师均展现出了高度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水平。在辩论过程中,辩手们有步步紧逼的发问,有幽默风趣的比喻,有言之凿凿的陈词……辩手们用自己扎实的法律功底、独到的法理见解、快速的应变能力和缜密的逻辑论证博得了阵阵喝彩。
7名评委现场对该次比赛的辩题和选手的表现进行了综合点评,比赛选拔出的6名选手将代表咸宁市检察院、咸宁市律师协会参加湖北省公诉人与律师论辩复赛。
据比赛主办方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此次论辩赛初赛和决赛,不仅为公诉人和律师搭建起一个展现自我、锻炼自我的平台,也增进了检察官和律师界的交流,促进了公诉人、律师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全面提升,达到了以赛促学、以赛促用、以赛促练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