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葛利利 通讯员 张勤敏)从租赁公司租车,凭借伪造的车辆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转手将车抵押借款,轻而易举骗取3万元。日前,男子龚某被咸安公安分局浮山派出所抓捕归案。
近期,龚某因手头没钱花,就动起了“歪心思”——即去汽车租赁公司租辆车并抵押套出钱来花。
据了解,龚某使用自己的照片、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在武汉市某汽车租赁公司租用了一辆黑色本田小轿车。随后,伪造了车辆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带着伪造的证件找到了咸安一男子专某,谎称车子是他的,欲借款3万元。
然而,专某一时大意,并未经核实便与龚某签订了借款合同及《车辆转让协议书》,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若龚某逾期未还借款,专某可凭协议书及车辆的相关证件将车过户至专某名下。随后,专某借给龚某3万元。
钱借出不久,本田轿车租期已到,武汉某汽车租赁公司见龚某迟迟未还车,便电话联系龚某,发现龚某的电话打不通。今年1月底,租赁公司老板通过查阅本田轿车的GPS定位信息,发现该车经常出现在咸宁温泉城区,并将汽车从专某手中取走。直到此时,专某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随后,专某报警。咸安公安分局浮山派出所接报后,经过多方走访调查,终将龚某抓获。
目前,龚某已被咸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