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4日 星期
我市吹响年报公示“冲锋号”

  本报讯 (记者 徐浪 通讯员 晏雄伟)目前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已进入冲刺阶段,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截至5月11日,全市企业年报率达到53.96%,超过全省平均水平3.44个百分点,其中,通城县工商局企业年报率达到74.92%,崇阳县工商局达到54.36%。

  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提高年报公示工作效能,市工商局督察队会同信用监管分局组成督察专班,深入县、市、区工商局,进行年报专题督办。督查专班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对未年报企业的负责人、联络员采取一对一电话告知。针对“僵尸企业”,要求对无经营意愿、符合注销条件的企业通过简易注销退出市场;对于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经现场检查在其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确保在年报截止日之前将“僵尸企业”基本清理完毕。

  据了解,年度报告公示的截止时间为6月30日,企业如果在6月30日24时前还不上报并公示,工商部门、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不履行年报义务的企业,将由各级工商、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予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资格审核;不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并且企业的信息记录将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统一公示,与其他政府部门互联共享,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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