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5日 星期
通城司法局让特殊人员感受“阳光”

  本报讯 (通讯员 黎勇) “感谢司法局的工作人员让我可以找到工作。”4月16日上午,通城县大坪乡社区矫正人员曾某某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走进了亚细亚陶瓷厂。

  曾某某是通城县大坪乡来苏村人,2017年5月11日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缓刑期间,曾某某在户籍地通城县执行社区矫正,通城县司法局大坪司法所负责对其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

  通过走访,工作人员了解到该矫正对象父母年迈,且父亲早年就双目失明,母亲因常年患风湿病腰酸背痛无法直立,家中还有一个上小学的孩子。曾某某犯罪失业后,全家人仅靠着妻子在外地打工的微薄收入勉强支撑。

  当工作人员问其工作意向时,曾某某苦笑道:“我是一个服刑的人,好多地方一听到我的情况都唯恐避之不及,我哪还有选择的权利。”工作人员通过话家常、摆道理、讲法律,阐明只要遵纪守法,努力积极接受改造,每个人都有劳动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并承诺只要他肯吃苦,一定尽最大努力帮助他找工作。

  根据曾某某的家庭情况,通城县大坪乡司法所工作人员本着“就近、对口、便利”的原则为其寻找合适的岗位,几经筛选,最终将目标锁定在离曾某某家较近的亚细亚陶瓷厂。在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说服厂方在与其他工作人员同等待遇的前提下接收曾某某。

2018年4月2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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