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王丹华) 4月12日,咸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温泉监管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据了解,此次重点检查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是否过期;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是否执行晨检制度;食堂场所设施、布局是否符合许可要求,内外环境是否清洁卫生,是否配备三防”设施;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加工操作过程、食品留样及餐饮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规范;食品添加剂是否按“五专”要求管理,是否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现象等内容。
截至目前,已检查单位食堂6家,对未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添加剂未按“五专”要求管理的2家单位食堂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对超过保质期的美乐鸭血、和田玉枣、超级粟米粒、味椒盐等食品进行了扣押。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操作不规范的从业人员进行了现场技术指导,并帮助食堂管理者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