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9日 星期
完善社会共治体系 守住食药安全底线
我市积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本报讯 (记者 吴青朋 通讯员 徐唐超) 如何确保全市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全”?如何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4月16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市积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完善社会共治体系,全力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底线。

  据介绍,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基本要求是,一座城市的食品安全公共环境要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标准,在全国食品安全管理与建设中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但其深层次内涵却是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创新监管的有效载体,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平台,对城市的综合发展具有深远而长久的意义。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修订版)》和省食药安办《湖北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创建工作共有8个方面评价内容、49个大类别评价指标,按照“否决项、基本项、关键项、鼓励项、专项试点加分项”5个小类别,划分为56项评价指标(100条评价细则)。创建工作任务主要涵盖十大重点、六大工程。十大重点为:强化农兽药残留治理;加强源头污染整治;加强粮食真菌污染防控;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全面推进临检结合;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行刑衔接;加强风险防控;夯实基层基础。六大工程为: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工程;餐饮业质量提升工程;食品品牌提升工程;基层监管能力提升工程;食品“三小”治理工程;智慧监管工程。

  据了解,去年全市规模以上食品产业完成工业产值209亿元。我市“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明确将食品产业发展作为未来五年重点发展方向,围绕茶叶、果蔬等特色农产品加工、酒水饮料、卫生材料、生物制药等方面,力争通过五年左右的时间,至2020年食品产业规模突破500亿元。

  据悉,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连年取得进步,全市食品安全态势稳中向好,省政府食品安全综合考评先后连续进位为优和优+等次,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不断提升,连续多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具备申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基本条件。

2018年4月1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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