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金虎雄) 11日,市运管处会同赤壁市运管局对赤壁市某物流公司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该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并承诺180天内落实拟聘任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拟购买的专用车辆、设备。时至今年4月11日,该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员未落实,承诺专用车辆5台,实际投入运输车辆2台。
检查组当场指出,公司未按承诺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落实专用车辆,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存在安全管理上的隐患。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十四、十五条规定,检查组当场下达停运通知书,按程序撤销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并由赤壁市运管局按属地管理原则,督促收回已核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和2台危险货物运输车车辆《道路运输证》。
据悉,全市运管系统将以今年“打非治违”年为契机,严查影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我市道路运输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