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辉华(422301197002020019)同志,根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关于减员增效的决定,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起将依照劳动法相关规定与您合法解除劳动关系;2018年4月11日公司以电话及现场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方式与你联系,你均未前往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决定从2018年4月11日起解除本公司与你的劳动关系。
特此公告送达
咸宁市枫丹公交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1日
| 公告 |
阮辉华(422301197002020019)同志,根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关于减员增效的决定,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起将依照劳动法相关规定与您合法解除劳动关系;2018年4月11日公司以电话及现场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方式与你联系,你均未前往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决定从2018年4月11日起解除本公司与你的劳动关系。
特此公告送达
咸宁市枫丹公交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