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0日 星期
禁止未成年人注册网络主播

  国家网信办近日约谈“快手”和今日头条旗下“火山小视频”相关负责人,责令全面进行整改。两家相关负责人表示完全接受处罚,同时提出禁止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注册网络主播,已有账号一律关停。

  根据新浪微博数据中心发布的《2016年直播行业洞察报告》显示,11岁至16岁的网络主播占到总数的12%。基于庞大的网络直播人数基础,未成年主播人数相当可观。早在2016年4月,百度、新浪、搜狐、爱奇艺等20余家从事网络表演(直播)的主要企业负责人曾共同发布《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该公约明确,不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主播注册通道,其中还明确现有主播未进行实名认证的,于2016年6月1日前完成实名认证。这些都表明,我国网络直播行业已经达成了不为未成年人提供注册通道的共识,可是为什么未成年人主播还在各大直播平台大行其道呢?针对我国网络直播平台上未成年人主播泛滥的乱象,我国有必要立法明确禁止未成年人注册网络主播。

  首先,对于未成年人网络直播一事,社会各界要统一认识。但从目前看来,对于此事大家还有不同看法,有人觉得应该一刀切禁止,有人则认为这也给未成年人展示自己提供了平台。以笔者之见应该分而治之,由于未成年人缺乏自我识别、管理能力,应该禁止注册成为网络主播,而如果有网络直播平台聘请未成年人担任某一视频栏目的主播,则可在监护人的同意下接受这个工作。这就好比电视台、广播电台请中学生担任主持人一样。网络直播平台要负责直播的内容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

  其次,需要对网络直播节目建立分级制度。我国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网络直播、短视频已经成为公众获得资讯,进行消遣娱乐的重要途径。从国外的经验看,为了规范直播、视频行业的发展,他们是有分级制度的,哪些视频允许18岁以下未成年人观看,哪些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观看,等等。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不太可能制订那样的分级制度,但可以从保护未成年人角度出发,对视频内容进行分级,明确规定哪些视频直播不能向未成年人开放。

  我国近年来对网络色情、暴力问题一直都在治理,但基本采取的是集中治理,隔一段时间进行一次严打,严打过后又“死灰复燃”,始终没有形成长效机制,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分级制度。一些直播短视频平台为了快速扩张,就利用制度的缺失打擦边球。所以,在这样的现状下,不能仅仅寄希望于直播视频平台自我规范,必须完善监管体系,建立长效机制,这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据新华网)

2018年4月1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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