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杨惠春) 日前,贷款户刘某主动找嘉鱼县人民法院一次性现金还清了嘉鱼农商行贷款本息6万元。
据介绍,2006年3月8日,新街镇三畈村贷款户刘某在嘉鱼农商行贷款5万元,承包经营水面养鱼,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到期后刘某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农商行清收人员多次上门清收,刘某以承包养殖亏本为由,一直拖欠未还。 2016年,嘉鱼农商行无奈将刘某依法起诉,经法院判决后,刘某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还款义务。2018年元月上旬,县法院按程序将刘某妻子胡某民事拘留,胡被拘留后刘某便多处筹资,于次日上午主动找县法院一次性现金还清了贷款本息。
据了解,近年来,为进一步营造全社会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嘉鱼农商行持续精准发力,不断加大依法打击逃债户工作力度。该行与县法院对接,对逃债户通过法律手段逐户进行清收,并深入欠款户调查研究,详细摸底,根据他们生活状况、经济实力、还款意愿等实际情况分类排队,把逾期时间长、社会影响坏的“钉子户”、“老赖户”,作为重点打击对象,依照法律程序,采取措施、强制执行,实现了打击一户、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工作成效。
截至目前,该行依法收回贷款3400万元,有17户借款人达成还款意向,涉及借款600多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