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6日 星期
服务五个“老有” 维护老年人权益
我市老龄工作全省考评获优秀

  本报讯(记者 叶子 通讯员 蒋静静)近日,省老龄办通报2017年全省老龄工作积分制考评结果,我市老龄工作成绩突出,综合评估优秀,量化评分结果全省排第3名。

  市老龄办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咸宁市老龄办按照《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要求,牢牢把握服务五个“老有”工作重心,采取有力措施发展老龄事业,维护老年人权益,取得显著成效。

  2017年,我市高龄津贴标准提高至80-99岁60元/人月,100岁以上300元/人月;全市904个村已建立协会779个,建会率达86%、132个社区已建立协会129个,建会率达97%;创新宣传载体,充分利用新闻、网络、手机等宣传媒体对全市老龄工作进行宣传,进一步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进一步督促落实老龄政策法规;成功举办全国性的养老服务发展战略研讨会和“孝老情·跟党走”公益晚会。

  此外,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抓一优”的工作要求,向上争取到了国龄办信息中心的项目支持,引进咸宁向阳湖康养特色小镇项目。

  市老龄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我市老龄事业将发展以老年人智慧康养、保健养生、医养配套、健康保险、旅游休闲等为主要内容的养老服务业,让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乐。

2018年2月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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