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5日 星期
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须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推动创业促进就业的通知》规定,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自主创业者个人,贷款额度为不超过5万元。对符合贷款条件人员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开办企业的,提高到可按人均5万元以内、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200万元。对符合现行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条件的城乡妇女,个人贷款额度在现行政策规定的额度上可适当放宽,但最高不得超过8万元,还款方式和计、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商定。对符合条件的妇女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可将人均最高额度提高至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实行捆绑式贷款。

  小额担保贷款的办理程序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持工商、税务核发的工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抵(质)押物清单或担保合同以及有效证件等相关材料报所在地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审查符合规定的,报送小额担保贷款联合会审机构联合会审。不同意贷款的,注明原因将资料返还申请人;同意贷款的,承贷机构通知借款人完善贷款抵押担保等手续后,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2018年2月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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