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熊南林)2月1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咸宁市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方案》,对全市5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实行全面禁捕。
我市范围内共有5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分别是湖北长江新螺段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嘉鱼县、赤壁市长江段)、西凉湖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行政区域位于咸安区、嘉鱼县、赤壁市)、西凉湖鳜鱼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行政区域位于咸安区、嘉鱼县、赤壁市)、皤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行政区域位于赤壁市)、富水湖鲌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行政区域位于通山县)。
按照要求,我市5个水生生物保护区于2018年1月起实行全面禁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