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号牌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鄂公交管[2018]1号)精神,咸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拟于2018年2月6日启用新能源汽车号牌,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地点: 咸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咸宁市咸安区贺胜路68号)。
二、新能源车类型: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三、办理业务类型:注册登记、转移登记、转入登记、在用新能源汽车换发新能源号牌。
四、投放号段:
1、互联网选号
(1)大型新能源纯电动汽车: 鄂L2!!!!D,鄂L3!!!!D,首次投放数:20000个。
(2)大型新能源非纯电动汽车:鄂L2!!!!F,鄂L3!!!!F,首次投放数:20000个。
(3)小型新能源纯电动汽车:鄂LD2!!!!,鄂LD3!!!!,首次投放数:20000个。
(4)小型新能源非纯电动汽车:鄂LF2!!!!,鄂LF3!!!!,首次投放数:20000个。
2、公安网选号
(1)大型新能源纯电动汽车: 鄂L0!!!!D ,鄂L1!!!!D ,首次投放数:20000个。
(2)大型新能源非纯电动汽车:鄂L0!!!!F , 鄂L1!!!!F , 首次投放数:20000个。
(3)小型新能源纯电动汽车:鄂LD0!!!!,鄂LD1!!!!,首次投放数:20000个。
(4)小型新能源非纯电动汽车:鄂LF0!!!! ,鄂LF1!!!! ,首次投放数:20000个。(注:!表示数字)
五、选号方式:
1、公安网业务大厅选号机“50选1”;
2、互联网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hb.122.gov.cn/)或手机APP“交管12123”随机选取或自编自选。
六、办理流程
1、注册登记、转移登记、转入登记:与普通车辆业务一致。
2、在用普通号牌新能源车更换新能源号牌:
车主自愿选择是否换领新能源号牌,换领新能源号牌,只能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交管12123”选定号牌号码。
七、收费标准
与普通号牌一致,50元。
咸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