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辖4乡8镇,186个行政村,总人口50万。全县共有公立医疗机构18个,其中乡镇卫生院(所)15个,县级公立医院3个;在职医护人员2063人,实际开放病床1985张。县、乡(镇)、村三级医疗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健全,队伍稳定。近年来,该县立足“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坚持“群众得实惠,医院得发展,政府得民心”,先行先试,大胆探索,积极创新,真抓实干,探索创新,保障基本医疗服务改革试点顺利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
医改深入,惠泽民生
2016年,崇阳县在肖岭乡卫生院先行试点,取消起付线,每日由住院病人交纳50元基本医疗服务费用,其余合规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由卫生院与医保机构结算,超过医保支付和个人负担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
收费更低,患者得实惠。改革试点后,药占比(西药)由34.2%降到23.7%,住院患者人均自付费由404元降到257.5元,门诊患者人均自付费用由48.5元降到41.8元,患者实际报销比例由76.4%提高到84.1%,群众就医负担明显减轻。
效率更高,群众得便利。改革后,群众到医院住院接受治疗中间零障碍,住院时间大大缩短,平均住院床日由原来的6.8天减少到现在的5.2天。
服务更优,医院得口碑。改革启动以来,医务人员服务态度明显转变,医疗纠纷明显减少,经测评,门诊、住院病人满意度由原来的85 %上升到96%,医患关系更加和谐。
多措并举,成效显著
落实“三个责任”,强化政府主导。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县委、县政府把保障基本医疗服务改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县长为组长,县财政、卫计、发改、物价、人社、编办等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管理委员会(医管委),下设办公室,抽调18人组成专班,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做到改革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上下联动、共同推进。二是落实规划责任。认真谋划改革框架,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确立“998目标”(县域内就诊率达90%、基本医疗服务病种覆盖90%的常见病多发病、群众县域内基本医疗服务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80%)、建立“四大体系”(覆盖面广、保障有力、运转科学、管理规范)。合理设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大力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已规划三所民营医院,其中一所投资1亿元200张床位的康福专科医院已建成投入使用;一所投资2000万元100张床位的精神病医院现完成选址即将动工建设;一所投资1.5亿元 以“医养结合”为主的颐和医院正在建设之中。三是落实投入责任。该县在财政并不宽裕的条件下,压缩政府支出,真金白银用于改革投入。2017年第十二次政府常务会议确定将保障基本医疗服务补偿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投入2193万元,用于弥补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收入,用于卫计基础实施建设、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和其它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方面。
明确“三个定位”,创新管理模式。一是医共体组建定位。按照实力搭配、特色组合、区域流向、双向选择的原则,以资源共享和人才下沉为导向,分别以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为主体医院,联合乡镇卫生院(所)和村卫生室,组建3个医共体。医共体内各单位原有行政隶属关系不变,第一名称不变,增挂“崇阳县XX医院XX分院”牌子。二是法人治理结构定位。落实医共体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三个医共体分别设立理事会,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主体医院院长),理事若干名(成员医院院长),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分院院长负责制。理事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解决医共体内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三是医院职责定位。主体医院负责制定体系内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承担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任务;承担对所属成员医疗单位的业务指导,做好辖区病人的接转诊,床位使用管理、医务人员上下交流和出诊等工作,确保医疗服务顺畅高效运作。乡镇卫生院承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伤残康复和慢性病治疗管理等任务,至少承担50种以上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治;开展部分常规诊疗技术和康复、护理等治疗。
实现“四个统一”,提高运行效率。一是统一人员资源管理。在医共体内打通编制管理,实行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定期调整;探索“县管乡用”的人才柔性流动机制,主体医院选派1名医疗业务骨干到各成员单位定期坐诊带教,与医务人员的职称晋升和中层干部提拨挂钩,下沉人员实行每月1000—1500元的山区服务津贴。县级医院共派出5名骨干医师到医共体成员单位任副院长。成员单位长期选派1-2名医务人员到主体医院进行轮流进修,在5年内实现轮训全覆盖。积极推进“乡管村用”,推行乡村医生“聘用制”,进一步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全县在岗乡村医生433人。二是统一财务监管。各医共体内主体医院对成员单位财务实行统一监管。主体医院对成员单位实行年度开支统一预算、结余医保资金统一分配,医疗设备统一调配,药品和物资统一采购管理,报医管委审核后实施。乡镇卫生院(所)和村卫生室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不变。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的财政补偿政策和财政投入方式不变。三是统一业务管理。医共体主体医院对成员单位的技术标准、人员培训、业务指导、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实行统一管理。主体医院每年举办1—2期乡镇卫生院技术骨干和村医技能培训班。医共体内医务人员到成员单位执业不需办理备案手续。确定主体医院100个病种、成员单位50个病种按临床路径管理,医共体内实现检验影像结果互认。四是统一绩效考核。医管委每年对3个医共体实行年终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经费挂钩;主体医院制定统一的成员单位内部绩效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对乡镇卫生院(所)财政补助和绩效工资总额拨付的重要依据。乡镇卫生院(所)对辖区内的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量及质量、药品零差率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当年补助总额和下年度补助经费预拨比例挂钩。
规范“三项制度”,完善激励机制。一是规范医保支付方式。采取以总额预算为基础,推行按病种、床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支付方式。对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预付,每年年初,医保资金预留一定的风险基金后,剩余部分按3个医共体总额预付,到年底结算,超支部分由医保和3个主体医院分担,结余部分由主体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按一定比例自主支配。激发医疗机构节约医保资金动力,引导医疗机构由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二是规范薪酬分配制度。医疗机构人员工资实行总额控制,职工绩效工资总额控制在在岗职工人均绩效工资的2.5倍以内。院长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年薪和奖励年薪组成;基本年薪由单位按月发放,奖励年薪由医管委进行考核发放;不合格仅发基本年薪,合格按基本年薪的1.5倍发放,优秀按基本年薪的2倍发放。健全分配激励机制,拓展医务人员的职业发展空间。三是规范双向转诊制度。医共体内部上下机构签订双向转诊协议书,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合理拉开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之间的报销水平,明确住院病人按规定办理上转手续提高5%的报销比例,下转基层医疗机构住院的,取消住院起付线,促进康复回社区,让群众享受到双向转诊带来的便利,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