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奇峰 通讯员 王旭)10日,省高警崇阳大队民警查获一名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男子。被查获时,该男子的驾驶证还在实习期内。
当日下午4时许,省高警崇阳大队民警在杭瑞高速鄂湘收费站对一辆悬挂临时号牌的白色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的的证件尚在实习期,而车上另外两名乘客均没有驾驶证。正当民警准备对驾驶员张某进行处罚时,发现其语速较快,神情紧张,经警务通比对提示,张某有吸毒史。民警随即拿来试纸,对其进行尿液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张某的尿液呈甲基苯丙胺阳性。
据张某交代,2010年,其因吸食冰毒被强制戒毒,2012年执行完毕。民警对其车内进行了初步检查,未发现藏有涉毒物品。
最终,省高警崇阳大队对张某服用管制药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罚款200元,并将其移交至通城县公安局进一步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