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 星期
服务我市“绿色崛起”战略,促进中国中部“绿心”建设
我市检察机关交了一份过硬成绩单

  本报讯(记者 原子 通讯员 李蔓)“截止11月30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8件10人,提起公诉66件84人;补植复绿、督促治理水域、督促复垦耕地面积合计2293亩……”在昨日市检察院举办的“公众开放日”活动上,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毛武威向参加活动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国土、环保、林业等职能部门的代表通报了今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取得的成绩。

  自今年3月“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启动以来,我市检察机关牢牢把握上级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咸宁生态环境实际,切实发挥检察职能向破坏和污染环境的行为宣战,用实际行动服务我市“绿色崛起”战略,促进中国中部“绿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截止11月30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8件10人,提起公诉66件84人;查办生态环境资源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3件14人;建议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生态环境领域涉嫌犯罪案件13件13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立案监督案件13件13人;提请抗诉涉及环境污染纠纷的民事案件1件;办理涉及生态环境资源领域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5件;办理涉及生态环境资源领域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4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件;开展生态修复案件11件,补植复绿、督促治理水域、督促复垦耕地面积合计2293亩,向社会提交了一份过硬的成绩单。

  当日上午,市检察院还组织参加 “公众开放日”活动的代表赴滥伐林木案件案发地咸安区贺胜桥镇滨湖村现场观摩了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工作成效。

  据悉,“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为期一年,是湖北省检察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在“生态立省”的战略背景下所做出的一项重大工作安排。

2017年12月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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