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思源 通讯员 李江洪) 日前,记者从通城县民政局获悉,8月初至11月中旬,通城县殡葬改革拆除“活人墓”895座。该局树立“自拆”榜样,出台惠民政策,奖励生态安葬,截至11月23日,该县出现4例生态树葬。
8月29日,通城县四庄乡纸棚村69岁村民黄月甫去世后,其亲人将老人骨灰深埋,栽上一棵杉树;9月4日,通城县四庄乡向家村五组卢作员老人去世后,孝子卢刚将其父骨灰深埋,栽上一棵桂花树;10月29日,通城县沙堆镇湾船咀十二组万加雄老人去世后,其亲人将骨灰深埋,栽上一棵槐树;10月31日,通城县关刀镇春雷村六组刘义生老人过世后,其亲人将老人骨灰深埋,栽上一棵桂花树。
据了解,黄月甫、卢作员两位老人后事均按生前遗嘱进行树葬。死者树葬后,后人精心培育树苗,树龄象征着亲人生命的延续,一棵树木培育得当可延续一、两百年。这种生命文化的传承、生态文明的发展可相传百年,原本因丧葬陋习散乱的坟头,百年后将树木林立,郁郁葱葱,造福一方百姓。
据悉,按照该县殡改政策,凡主动到殡仪馆集中治丧的一律实行“五免”(即遗体接运、三日内灵堂租赁、2间家属住宿标间、普通火化、普通骨灰盒),并对树葬、花葬、水葬等不留坟头的节地生态安葬,每例奖励2000元。这四位老人的亲属在县殡改办工作人员帮助下办理死亡证明后,均享受了这项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