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9日 星期
向骗提职工单位发函,将其列入信用黑名单……
我市对公积金骗提行为说“不”

  本报讯(记者黄兰芬 通讯员吕敏芳) 最近,有些职工企图通过假离职、假购房等来骗提住房公积金。为此,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强化审核、严厉打击等举措,严防住房公积金骗提行为。

  对离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账户必须由单位报备封存后方可办理。这主要是防止职工伪造假离职证明来骗提住房公积金。

  对异地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资料由该中心前台工作人员进行预受理,交由该中心归集科进行核查。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申请人对该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对提供虚假资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要求其一个月内退回;情节严重的,对其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发函,将其列入信用黑名单,并予以曝光。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提醒,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和有关中介不要抱侥幸心理,骗提行为一经发现该中心会追究到底。请职工自觉遵守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避免自己的信用记录存在污点,给工作生活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017年11月2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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