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9日 星期
“责任督学”来得正是时候

  “责任督学”这个职位听来颇为新鲜,顾名思义,就是对教学过程中的不规范办学及德育、法纪失范现象进行监督监察之意。这个崭新的设置,明显就是针对前一段诸如红黄蓝幼儿园的事件及时作出的应激反应和统筹部署。

  亡羊补牢,未为晚也。出了事情,自当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抓紧查漏补缺,消除隐患。多年来,幼儿园中曝光的类似案例,都不同程度存在着办学人员无证开园、招募人员无上岗资格、设施存在安全漏洞等问题,致使幼儿园管理这一短板,屡屡酿成令人痛心、后悔莫及的重大事故。

  单纯依靠各地临时抱佛脚式的“马后炮”,显然难以杜绝类似悲剧的重演,所以,在制度上堵塞“罅隙”,就是齐抓共管、迎头改进必须要做的步骤之一,如此才能从全局上有个较大的改观。

  专人专责,且赋予重责,是“责任督学”设置的要义所在。一岗一责,才能将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到人,而不是“人人都管,谁都觉得不是自己责任”的尴尬情形。只有专人专责,才能将责任切实“实体化”,而不是喊喊口号,就完事大吉。 (据新华网)

2017年11月2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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