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8日 星期
下月起,我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试行按病种收费
103个病种实行“一口价”

  本报讯(记者庞赟 通讯员徐晓明)12月1日开始,我市范围内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试行按病种收费,103个病种实行包干价,试行期两年。

  昨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我市实行单病种收费的103个病种,是根据咸宁实际情况,从国家发改委、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规定的320个病种中遴选出来的。

  按病种收费包括医保基金结算支付部分和参保人员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部分,含患者从诊断入院到按病种规范治疗出院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检查检验、护理以及床位、药品、医用材料等各种费用。按病种费用外不得另行收费,不得将入院后的检查检验费用转为门诊收费。

  记者注意到,这103个病种主要包括神经性系统疾病、循环系统疾病、眼和附器疾病、肾脏和泌尿道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鼻咽喉疾病等12类疾病。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病种收费自2017年12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为二年,主要目的是推进我市公立医院改革,规范医疗机构临床诊疗行为,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降低群众个人费用负担,着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此次按病种收费的执行对象为全市范围内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如有条件开展相关业务,也须按照收费标准执行。

  具体103种病种收费清单,广大读者可关注香城都市报微信公众号查看。市民如发现有医院不是按病种收费的,可以拨打12358进行投诉举报。

2017年11月2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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