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葛利利 通讯员尹百川)10月8日,一辆载有50瓶氩气的货车,被咸安公安分局甘棠派出所联合咸安交警大队宝塔中队查扣,及时清除了一颗“移动炸弹”。
当日下午4时许,民警发现一辆货车驶入通江大道咸安经济开发区路段。民警将其拦停,依法进行检查,发现其车内装有50瓶氩气。而驾驶员方某没有获得危险物品运输资质,属非法运输,严重威胁沿途车辆及居民的安全。
据了解,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驾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货车非法运输危险品 |
| 民警清除“移动炸弹” |
本报讯(记者葛利利 通讯员尹百川)10月8日,一辆载有50瓶氩气的货车,被咸安公安分局甘棠派出所联合咸安交警大队宝塔中队查扣,及时清除了一颗“移动炸弹”。
当日下午4时许,民警发现一辆货车驶入通江大道咸安经济开发区路段。民警将其拦停,依法进行检查,发现其车内装有50瓶氩气。而驾驶员方某没有获得危险物品运输资质,属非法运输,严重威胁沿途车辆及居民的安全。
据了解,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驾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