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葛利利 通讯员雷伟)在政府部门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后,黑加油站业主黄某拒不改正,继续无证经营,非法销售、储存汽油、柴油。近日,黄某被咸安警方行政拘留。
黄某是咸安人。一年前,黄某在未经培训、没有办理《成品油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在咸安区向阳湖镇甘棠村21组马路边经营一所加油站,主要零售柴油和汽油等成品油。
今年6月,咸安区商务局对辖区加油站进行检查时发现,于6月10日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在每台加油机上贴上封条。
不料,黄某于8月份私自撕掉加油机上的封条,继续非法买卖汽油、柴油约3万吨。
9月28日,咸安区商务局向公安机关报案。当晚,公安机关对黄某行政拘留,黄某对其无证经营加油站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