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31日 星期
增强防范意识,确保人身安全
(未参保与投保案例)

  俗话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因缺乏安全意识,风险类型与危害程度也在不断变化,据不完全统计,95%以上的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案例是发生在校外,以下是几例不同类型的案例:其中

  学生未参保学平险案例

  【案例一】 2017年3月,咸宁某小学黄某某放假在家中玩耍掉落的电线,不幸触电身亡,因未投保学平险,无法获得任何保险理赔。

  【案例二】 2017年5月,咸宁某中学李某某在体育课上受伤骨折,在校责险范围内,人保财险赔付13000元,因未投保学平险,得不到意外伤害赔付。

  学生投保案例:

  【案例一】咸安区某校周某,2016年购买了50元的学平险。2017年1月不幸溺水身故,北联客服人员协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安抚家长,并及时给付身故金40000元。

  【案例二】通山县某校丁某某,购买了学平险。2016年10月,因意外摔伤导致胫骨骨折在武汉同济医院治疗,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及时赔付6683.53元,减轻了家庭的经济负担。

  【案例三】咸安余某某,购买了学平险。2017年2月因意外左跟骨骨折,在咸宁市中心医院治疗,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迅速赔付1822.68元。

  【案例四】咸安朱某某,2017年4月不幸溺水身故,因其购买了学平险,报案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迅速给付身故金40000元。

  【案例五】通城黎某某 女 2017年1月因左肾母细胞瘤在武汉同济医院治疗,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迅速赔付15027.98元。

  【案例六】咸安舒某某 女 2017年2月因脑损伤在咸宁市中心医院治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及时赔付40000元。

  【案例七】赤壁阮某某 男 2016年10月因鼻咽癌在武汉同济医院治疗,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迅速赔付24570.1元。

  【案例八】崇阳田某某 女 2017年4月因创伤性硬膜外血肿在咸宁市中心医院治疗,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迅速赔付16919.01元。

  【案例九】咸安宋某某 2017年3月因烟雾病在解放军武汉总医院治疗,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迅速赔付20656.52元。

  【案例十】陈某某,崇阳某中学学生,2016年投保了学平险,2017年初因先天性疾病在武汉住院,按保险条款,这是除外责任。因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在学校、北京联合、保险公司三方的沟通协调下,平安养老保险湖北分公司,于2017年4月初按学平险的保险责任给予赔付,赔付金额3600多元。

  【案例十一】赤壁某校雷某某,2016年10月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民人寿及时赔付5万元。

  【案例十二】赤壁某学校2015年12月某学生因病住院未痊愈,2016年再次检查出白血病,后不治身亡,人民人寿先后赔付3万元。

  【案例十三】崇阳县某校黄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治疗费用13700元,人民人寿及时给予了赔付。

  监护人责任险案例:

  【案例一】 2017年1月,咸安某小学几个学生打闹嬉戏,意外导致刘某某脾脏受损,需做脾脏切除手术。因投保了学平险和监护人责任险,人保财险及时赔付80015.06元,减轻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

  【案例二】 2017年2月,咸安某幼儿园陈某某在与其他小朋友游戏时候,虽然大人及时制止,可小朋友陈某某摔门时致胡某某其手被夹伤,在武汉住院治疗,因投保监护人责任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赔付18000元。

  上述投保和未参保案例只是冰山一角,根据咸宁市营业部每年风险管理报告中的数据显示,各个险种出险率呈上升趋势,这说明了孩子的活泼好动,好奇心强,安全意识弱,防范意识差,比成年人更容易遭遇危险。购买了学生保险,虽不能挽回孩子的生命,但起码能给你一丝安慰,虽不能完全解决医疗问题,当疾病来临的时候能够让保险公司为出险家庭分担经济上的压力,使孩子能及时得到治疗,得到更好的保障,让孩子健康快乐的长大,因此提高学生自身识别风险、防范风险、规避风险的工作尤为重要,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2017年8月3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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